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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践行“质量安全、尾水达标、环境优美、渔民增收”相统一的水产高质量养殖理念,加快先进适用装备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以下简称“总站学会”)决定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遴选推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坚持自主自愿、公开公正、务实择优的原则,按照成果单位自愿申报、推荐单位(组织)审核推荐、总站学会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实施。遴选出的装备技术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推介,加强示范推广应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三、遴选方式
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涉渔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负责组织,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的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并出具推荐意见。各成果单位申报数量不超2项。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推荐数量不超10项,涉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荐数量不超2项。
四、遴选条件
参选装备技术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装备技术成熟,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要求,对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助推作用;
(二)有明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适宜应用的养殖模式、物种及区域,已在实际生产中得到有效应用,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
(三)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任何纠纷,已按需完成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核准、登记、注册等规定程序。
以下成果不列入征集范围: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或存在潜在风险,对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二)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的;
(三)不能提供完整材料和相关成果证明的;
(四)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五、有关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单位可填写《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遴选推介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附可体现装备技术模块或整体结构和处理工艺流程的图片(图片清晰,10张以内)、应用过程的视频资料(画质清晰,时间5分钟以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授权专利证书、论文、技术评价报告、应用证明等),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同意推荐的,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连同推荐函、申报表和汇总表、视频资料、图片资料及证明材料于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总站学会设施与装备工作专班。
六、联系方式
总站学会设施与装备工作专班
联 系 人:张龙、倪伟锋
联系电话:010–59195056
电子邮箱:ssyzbc202603@163.com
附件:1.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遴选推介申报表
2.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信息汇总表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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