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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征集推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等有关要求,我站会拟组织开展2026年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征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围绕渔业中心工作,服务渔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精品体验线路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休闲渔业新业态,激发休闲渔业消费潜能,满足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快推进休闲渔业产业发展,促进渔村繁荣、渔民富裕、乡村振兴。
  二、征集内容
  依托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渔业特色产业,围绕渔业相关自然景观、水族观赏、渔事体验、特色食宿、研学科普、文化展示等内容,推荐特色鲜明、体验独特、条件成熟、广受欢迎的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每条线路应包含2—5个精品点,整体行程1—2天为宜。
  三、征集标准
  (一)运营管理规范有序。线路涉及经营主体均须依法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规范运营,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涉水项目须配备足额持证救生员及安全设施。每个精品点应具备成熟的运营体系,体验内容与服务流程已形成标准化操作规范,并构建了完善的社会化销售渠道。
  (二)业态融合特色突出。线路应立足独特的水域生态环境与区位优势,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及文化特色,具备深度体验性、浓厚文化内涵及高度吸引力。线路宜融合两种及以上休闲渔业业态,典型业态包括生态观光、休闲垂钓、水族观赏、渔事体验、赶海拾趣、渔家民宿、美食品鉴、研学科普、赛事节庆、渔文化展示等。每条线路各精品点之间具有较强关联性和内在逻辑,不宜简单罗列、拼凑。
  (三)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线路涉及精品点要克服发展功能模式单一、经营项目同质化等问题,积极应用渔业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升级休闲渔业传统业态,具备产业示范引导和推广应用价值。线路建设能够促进传统渔业向休闲渔业、创意渔业、品牌渔业转型升级,加快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当地渔业发展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四)联农带农作用显著。各精品点通过开展休闲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吸纳周边农渔民务工就业;吸纳小农户以资金、土地经营权或水域经营权等入股,共享产业融合发展成果;依托业态创新,带动农户围绕产业链条延伸配套服务,如餐饮住宿、渔具租赁等,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渔民增收致富。
  四、推介程序
  (一)组织推荐。2026年5—6月,按照有关要求,各单位组织推荐一批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原则上申报主体为县级及以上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荐单位为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线路相关经营主体也可以联合自荐。
  (二)专家遴选。2026年6—7月,在各单位推荐材料的基础上,我站会将组织相关领域(包括管理、科研、推广、产业等)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征集标准进行遴选。
  (三)总结推广。我站会将总结提炼各地休闲渔业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并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以及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推介通过遴选的精品体验线路,科学指导各地休闲渔业工作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围绕主题推荐5条以内精品体验线路(见附件1),鼓励推介跨乡跨县线路。各地要精心设计,提升线路各精品点软硬件条件,将线路建设作为推动休闲渔业提档升级和加快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每条线路各精品点均需提供体现精品点特色的图片10张以上,每张照片分辨率1024*768像素以上,大小不低于1M,以“精品点名称+活动内容”格式命名。照片请单独存放在文件夹中,勿粘贴到word文档。如有高质量视频素材,可一并提供。
  (三)请各省(区、市)对推介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且不涉及版权纠纷等问题,于6月18日前汇总发送至邮箱:zzcyfzc@126.com。
  六、联系人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产业发展处冯天娇,010-59195486。
  
  附件:1.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推荐汇总表
        2.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案例申报表
        3.休闲渔业精品体验线路案例申报表填写说明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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