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站:
近年来,微生物制剂在我国水产养殖中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量也不断加大,对于改善水产养殖水质和底质、预防疾病、减少防治鱼病的用药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了解和掌握我国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应用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隐患,为渔业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渔用微生物制剂规范使用技术指导,以及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提供依据,我站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应用情况的调查,请各省站(中心)予以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调查了解本辖区内渔用微生物制剂生产厂家、产品种类(微生物种类)、商品名称、使用目的(调水、改底或饲料添加)以及各类产品的年生产量以及本辖区内销量。
(二)调查了解本辖区内渔用微生物制剂年实际使用量以及来自外省份产品的生产厂家、商品名称及年使用量。
(三)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各种渔用微生物制剂的使用方法,如池塘养殖全池芽孢杆菌泼洒用××千克,或饲料添加芽孢杆菌××千克等。
(四)调查了解海淡水池塘养殖的主要品种所使用的微生物制剂种类及其使用效果。
以上调查均以2016年数据为准。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可采取面上调查和点上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面上调查。可通过走访、填写问卷等了解辖区内微生物制剂的生产和使用情况。
(二)抽样调查。在辖区内确定2~5个重点水产养殖区(市、县),在每个重点养殖区重点抽取3~5个规模养殖场,通过查验养殖记录和组织座谈等方式,调查了解养殖生产实际中微生物制剂的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根据“调查内容”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并编写调查报告,逐项说明调查结果,分析提出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于10月底前将调查报告报我站质量安全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陈艳;
联系电话:010-59195496,13681034701;
电子邮箱:yy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