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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江苏省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

发布日期:2025-06-26来源: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打印

  7月伴随着气温以及水温升高,水产养殖管理压力增大,养殖池水有机质分解加速,池水溶氧水平极易降低,增加了缺氧、泛塘、以及水产动物发生病害等风险。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省养殖情况,对7月易发疾病进行了预测,并提出相关水产养殖病害的防治措施建议。

  一、病情预测

  (一)鱼类疾病

  1.鱼类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烂鳃病、肠炎病:淡水鱼高密度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2.鱼类锚头鳋病、车轮虫病、指环虫病、鲫鱼黏孢子虫病: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区和鲫鱼高密度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3.草鱼烂鳃病、肠炎病、肝胆综合征、草鱼出血病:重点关注草鱼精养池塘。

  4.鲤浮肿病、锦鲤疱疹病毒病:重点关注徐州、连云港等鲤鱼养殖区。

  (二)甲壳类疾病

  5.虾类烂鳃病、肠炎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十足目虹彩病毒病:重点关注泰州、宿迁、扬州、南通等虾蟹主养地区。

  6.河蟹固着类纤毛虫病、烂鳃病、肠炎病、蜕壳不遂症、颤抖病、河蟹“水瘪子病”等:重点关注盐城、宿迁、泰州等河蟹主养池塘。

  二、防治措施

  (一)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肠炎病:预防:1)调优水质,科学投喂优质饲料;2)根据池水透明度情况,加强池水消毒管理工作。治疗:参考《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2号)》,结合池水条件与发病情况,选用适宜的消毒剂及抗菌药。

  (二)草鱼出血病:1)注射或浸泡草鱼出血病灭活疫苗进行预防;2)投喂优质饲料,定期拌饲服用黄芪多糖粉、博落回散等国标渔药中成药,提高鱼体免疫力及抗病能力;3)及时增氧,做好水质调控和消毒工作;4)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继发感染的细菌性疾病。

  (三)鲤浮肿病:该病发生时,应停止投喂饵料,避免引发鱼类应激反应;加强增氧管理,保持水体溶氧充足;全池泼洒三黄散(水产用)或大黄末治疗。病死鱼应作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对发病鱼池使用的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禁止将池水排放入公共水域,防止病原向周边传播蔓延。

  (四)虾蟹甲壳溃疡病:重视投饲管理和水质管理。发病时,可按饲料重量的1%~2%,将大蒜去皮捣烂,加入适量清水搅匀、拌料,连续投喂3~5天。

  (五)虾肝肠胞虫病:及时清理虾塘底部的淤泥和粪便,降低病原传播风险;确诊虾池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限制养殖场病虾的移动和运输,及时捞出病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急性肝胰腺坏死病:发病后可通过改善水质和底质、拌饲投喂敏感药物等措施进行控制。对于急性发病且死亡率较高的池塘,应立即停止投喂,控制好水质,减少应激。同一养殖场没有发病的池塘应减料,待病情稳定后再投喂,并在饵料中添加水产养殖用护肝类产品。确诊虾池应采取隔离措施,限制病虾移动和运输,及时捞出病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病虾池应进行彻底消毒,尾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外排。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重视养殖管理。适时加注新水,降低水温并提高溶氧量;在按“四定”(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原则科学投喂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投饲量和投喂时间;避免使用刺激性药物,以免加剧养殖动物应激反应等。

  (二)做好灾害防范。进入夏季,区域性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在暴雨来临前加固堤坝、修整塘基、疏通水渠,防止洪水冲毁池塘导致水产养殖动物逃逸;提前修缮饲料存放处、药品存放处等功能区,保证存放处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及时掌握旱情,通过筑坝蓄水、打井抽水等方式,保障养殖用水充足供应。

  (三)及时起捕上市。对于达到商品规格的水产养殖动物,应及时捕捞上市,以降低养殖密度,缓解养殖水体负载压力,做好保供增收。

  (四)做好疫情上报。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疫情,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处置,防止病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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