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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林护发〔2025〕30号)文件精神,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放流水生生物,共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中国水产学会十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成立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员候选人,诚邀各相关方积极参与。
一、征集范围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相关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推广机构的专家学者、生产及经营管理人员,宗教界相关人士。
二、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二)从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或水生生物放流(放生)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相关专业知识,或具备引导社会公众开展水生生物放流(放生)活动的丰富经验,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三)热心于引导社会公众开展水生生物放流(放生)相关工作,能积极参加工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各项工作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包含退休人员),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委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委员申请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与委员申请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一致),推荐单位对委员申请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委员申请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邮寄至工委会秘书处,同时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委员申请登记表的电子文档(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请发送至秘书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科学放鱼工委会委员申请+姓名);
(四)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学会理事会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工作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联系人:李苗电话:010-59195064
邮编:100125
附件: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工作委员会委员申请登记表
中国水产学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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