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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新组建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5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打印

各有关单位: 

  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7)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渔业船舶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重新组建部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标技司函〔202018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委员会重新组建工作,秘书处拟设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五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直接从事渔业船舶相关领域科研、设计、生产、检验、使用、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用户单位、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标准化专家。 

  二、委员条件 

  1.在渔业船舶相关领域从事科研、设计、生产、检验、使用、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五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能够完成本届任期的在职人员;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技术委员会年会等工作会议,参加国标委及本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培训,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20828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 

  3.我站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拟定重新组建的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811 

    编:100125 

  联系人:吴姗姗、李苗 

    话:010-59195066010-59195064 

    真:010-59195064 

  电子邮箱:ziyuanyhc@126.com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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