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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遴选“最美渔技员”活动的函

发布日期:2018-04-25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展示全国水产技术推广队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时代风采,弘扬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务实重干、服务渔民的高尚品德,宣传他们扎根基层、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水产技术人员奋发有为、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渔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决定开展遴选“最美渔技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遴选范围。长期从事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渔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2018年我站将确定100名最美渔技员,按照1:3比例从各地推荐300名候选人。以各地2017年底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数量为主要测算依据(见附件1)。

  二、入选条件

  最美渔技员推荐人应为仍在水产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的渔技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常年深入渔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和渔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为当地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做出过突出贡献。

  (三)受到省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渔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

  (四)从事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从事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函。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双师”(工程师、技师)及以上资格,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优先。

  三、工作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遴选“最美渔技员”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自下向上逐级推荐。

  (三)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牵头对省内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本省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我站报送本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省“最美渔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四)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对各省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经评议(网络评议(“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ID:fishery1958)、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公布2018年全国“最美渔技员”名单,组织有关媒体展示宣传“最美渔技员”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水产技术推广人员遴选出来。近年部分省份评选出的劳动模范、最美渔技员和技术能手等,可简化工作程序,直接经省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本省“最美渔技员”推荐人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地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体系处(科普处)电子邮箱。

  (二)纸质材料报送。省级推广部门统一将本省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等材料报送到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推荐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8份。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体系处(科普处)联系人:钱银龙、蒋宏斌,电话:010-59195220。邮箱:txc@agri.gov.cn

  附件:1、“最美渔技员”名额分配表

  2、“最美渔技员”推荐表

  3、“最美渔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4、“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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