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台交流休闲渔业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渔业)技术推广站(中心),有关专家:
我国台湾地区休闲渔业起步较早,产业类型丰富、发展理念先进,在推进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及技术集成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为学习借鉴台湾地区休闲渔业经验,交流传统渔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做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拟组织成立“台湾休闲渔业技术交流团”赴台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考察生态休闲农场、水产养殖场、观赏鱼繁育场、农业科技产业园等休闲渔业经营主体,以及渔文化博物馆、渔会、渔市渔港、协会等休闲渔业发展相关企业和服务组织。
二、时间
拟定于8月份赴台,往返不超过7天。
三、费用
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护照签证费、公杂费等,合计约2.2万元人民币。相关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
四、要求
1.本次活动由总站学会负责,行程统一安排。
2.参团人员要符合赴台相关要求。
3.请有意向参团的人员填写赴台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盖章后,于4月28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总站学会产业发展处。
4.最终赴台交流团成员由总站学会统筹确定。
联系人: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王祖峰 邱亢铖
联系电话:(010)59195486、(010)59195186
传真:(010)5919502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3室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