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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12来源:农业农村部打印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并于2018年4月3日印发。

  方案立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水陆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为手段,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方案确立了保护行动要坚持的三大基本原则: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区域联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明确了到2020年和2030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2020年目标的具体指标。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2020年工作目标的具体指标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二是开展现有保护区的保护需求与效果科学评估,以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建、晋升、调整、清退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提高,重要濒危水生物种种类得到较好保护;三是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四是重要河湖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减,流域综合调度得到加强。

  为落实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提出了开展调查观测、强化就地保护、加强迁地保护、开展生态修复、规范水域开发、推进科学养殖等六项重点任务;还具体分析了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重点流域现状以及面临的主要威胁,提出了今后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任务,要求相关单位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资金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公众参与五大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附: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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